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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诺股份主板IPO终止,实控人亲属曾拒绝配合同业竞争核查

编辑: 发布于2023-11-01 09:55:32 共20人阅读 分享到
文章导读

乐居财经 李兰 10月25日,希诺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希诺股份”)上交所主板IPO终止。9月21日,希诺股份提交撤回申请,上交所终止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。据查,希诺股份一直从事.

乐居财经 李兰 10月25日,希诺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希诺股份”)上交所主板IPO终止。9月21日,希诺股份提交撤回申请,上交所终止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。据查,希诺股份一直从事自主品牌杯壶产品的研发、设计、生产和销售,涵盖玻璃杯、不锈钢真空保温杯、钛真空保温杯、塑料杯及保温水壶等产品。按本次发行新股8000万股计算,发行后张碧峰、黄伟军、张元纪伽三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希诺股份股份的比例为80.78%,仍为希诺股份共同实际控制人。值得注意的是,张碧峰的姐姐张霞斐也从事杯壶行业多年,张霞斐及其配偶张少杰所控制的上海清水日用制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上海清水”)等6家公司以及张霞斐之子女张希雷、张旖旎控制的江苏喜美乐日用品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等从事以“清水”品牌为主的热水瓶、玻璃杯、不锈钢真空保温杯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,存在与希诺股份从事相同或相近的业务的情况。希诺股份的部分经销商存在销售上海清水产品的情形;另一方面,希诺股份与上海清水在玻璃管材及不锈钢材料的供应商上有重叠。希诺股份在招股书中称,其与上海清水及其关联方在历史沿革、人员、资产、技术、财务、业务、销售渠道、采购渠道等方面均相互独立,上海清水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均为独立运营的经营主体,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不构成影响,该情形不构成同业竞争,对希诺股份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。因此,上海清水及其关联方虽然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,存在着市场竞争关系,但不属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同业竞争范畴。同时,希诺股份又表明,实际控制人张碧峰的姐姐张霞斐、姐夫张少杰以及张霞斐之子张希雷、张霞斐之女张旖旎等人不同意配合希诺股份同业竞争核查工作,因此其控制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、经营规模、产能产量等信息无法直接获取。业绩方面,2019年-2021年及2022年1-6月(以下称“报告期”),希诺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5.8亿元、5.56亿元、7亿元及3.29亿元;净利润分别为1.66亿元、1.77亿元、1.96亿元及8178.53万元。此外,报告期内,希诺股份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.19、1.66、1.56及1.16,而同期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3.48、3.17、3.73、3.49,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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